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注销流程怎么样的,你知道吗?咸阳代理记帐公司的小编告诉你: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注销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出现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或者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情形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二、设立依据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三、实施机关
普宁市财政局。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注销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代理记账许可证注销登记表
无。
1
0
纸质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无。
1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5个工作日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注销代理记账可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注销窗口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注销代理记账可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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