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要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中信立德主要从事咸阳代理记帐业务,很多中小企业财务不成熟,可找外包的财务代理公司,可省去人力物力,并且是有法可依的。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如下: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代理记账公司一般都是凭借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报税和制作报表的,对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真实情况不负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是如果被代理公司没有提供票据,报税和制作报表没有依据,这样发生的问题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总而言之,只要你不主动参与造假,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4、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公司一般都是凭借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报税和制作报表的,对被代理公司提供的票据真实情况不负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是如果被代理公司没有提供票据,报税和制作报表没有依据,这样发生的问题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总而言之,只要你不主动参与造假,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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